銀行自辦通訊投標拍賣會的標的物即是「銀行承受屋」。購屋者除了可選擇由法院購買法拍屋,第三公證人拍賣公司購買金拍屋,或不動產拍賣公司購買銀拍屋外,也可以利用銀行自辦的通訊投標拍賣會來購買銀行承受屋。
拍賣方式
由於銀行本身非為專業不動產仲介,因此有些銀行無法在市場上順利出售名下所屬剩餘之承受屋,遇到這種銷售困境,有些銀行則交給房仲公司或專業不動產拍賣公司進行拍賣;有些銀行則會選擇舉辦「通訊投標拍賣會」的方式,例如上海商業銀行就曾經透過這種方式順利出清許多餘屋。
價格訂定
銀行自辦通訊投標拍賣會之承受屋,其價格大約訂在市價的八~九成左右,房屋價格的訂定與市價差異並不大。不過,有時也會遇到銀行將不容易脫手的少數物件,降低標售底價以吸引購屋者,但由於承受屋之地點、條件及辦理通訊投標拍賣會的廣告、透明度、物件資訊流通量均較不理想,透過通訊投標的購屋者並不熱烈。
資訊來源
1.銀行網站
銀行自行舉辦之通訊投標拍賣會,一般來說都會在自己銀行網站上公布相關消息,說明何時可開始通訊投標與其投標相關細則。
2.銀行營業處公佈欄
有時也會在銀行營業處的公布欄發現相關消息,購屋者若欲得知其相關細節,可以洽詢銀行相關業務員。

3.報紙刊登廣告
有時銀行也會透過各大報紙刊登「某某銀行標售不動產」,將其公告事項刊登,內容大致為:不動產標示、保證金金額、投標方式、開標日期、地點、土地、建物面積、標售底價等須知事項逐一公告。
投標保證金
投標銀行通訊承受屋的保證金,一般購屋者需要按標售底價之一成金額計算,以台灣各地銀行所簽發之支票、本票或匯票為限,若該房屋未能得標,投標者可於決標後,憑個人身份證、印章領回保證金票據。
以上海商業銀行為例,如因以下三種情況,保證金恐有被銀行沒收的疑慮:
1.投標金額低於標售底價。
2.投標人員自願放棄得標。
3.得標人不依約定期限簽立買賣契約者。
因此,有意參與通訊投標的購屋者亦不得不注意上項之規定,以免因本身不注意或疏失造成金錢的損失。
得標後處理
採通訊投標於得標後繳納之保證金,便立即轉作為得標價款之一部分,並於得標日起十日內簽訂買賣契約書,同時繳交得標總價之二成為簽約金(原繳納保證金無息抵付部分簽約金);於稅捐機關核發稅單時,七日內繳納得標總價款八成之尾款,始可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。
得標者除需準備二成自備款外,如有不足之尾款部分,亦可向銀行申請貸款。
繳納稅費
購買銀行通訊投標拍賣會之承受屋,其所應納的稅費均與一般買賣不動產相同(可參考銀拍屋應納稅費簡表上各項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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